关于配偶签证,您需要注意的5个事项:
- 在澳大利亚,配偶签证通常也被称为事实上的签证,通常提供给澳大利亚永久公民的配偶和配偶、居民或那些居住在澳大利亚的合格新西兰公民。异性配偶和/或同性配偶都可以获得配偶签证。
- 在澳大利亚获得配偶签证有两个阶段,首先一个人获得临时配偶签证,在岸申请人被归类为子类820,离岸申请人被归类为子类309。一旦申请人获得临时配偶签证的资格,他们必须在该国停留一段时间。夫妻双方要再次评估是否符合永久配偶签证的标准,这又分为两类;拥有820子类签证的人可获得801子类签证,309子类签证的持有人可获得100子类签证。
- 任何与澳大利亚永久居民、公民或有资格成为新西兰公民的人结婚的人,或计划与其中任何一人结婚的人,都有资格在澳大利亚申请配偶签证。但是,为了有资格申请事实签证,双方、申请人和担保人都应满足一些一般条件。
- 申请配偶签证需要以下文件:联合银行账户;共同拥有的资产,如房地产;共同负债,如抵押贷款;共同承诺,如共同租赁;在遗嘱或保险单中指定对方为受益人;银行对账单;账单、发票、收据等;信件、邀请函;证明申请人们共同度假或旅行的飞机票或收据;图片;给对方的电子邮件/信件;与对方在社交媒体上的互动;电话交谈的记录等等。
- 缺乏证据证明真实和承诺的关系是拒绝配偶签证的最常见原因。申请人及其配偶/配偶担保人需要提供以下四个方面的证据,即财务、社会、家庭性质和对彼此承诺的性质。所有陈述缺乏一致性是影响配偶签证获得批准的另一个因素。如果配偶签证被拒,有两种可能的选择,要么尝试再次申请,要么再次向澳大利亚移民局上诉。要想再次申请,申请人需要离开澳大利亚并使用境外申请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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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大利亚获得配偶签证有两个阶段,首先一个人获得临时配偶签证,在岸申请人被归类为子类820,离岸申请人被归类为子类309。一旦申请人获得临时配偶签证的资格,他们必须在该国停留一段时间。夫妻双方要再次评估是否符合永久配偶签证的标准,这又分为两类;拥有820子类签证的人可获得801子类签证,309子类签证的持有人可获得100子类签证。澳大利亚移民政策提供了各种类型的配偶签证和配偶签证,申请人可以根据他们的要求和他们必须满足的标准来申请。因此,如果决定依靠配偶赞助移民澳大利亚,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以下3种类型的配偶签证:准婚姻签证(子类300);境外配偶签证(子类309和100);在岸配偶签证(子类820/801)。配偶签的申请一共有两个阶段:临时配偶签证 (子类309 或者子类820);永久配偶签证(子类100 或者子类801)。临时和永久配偶签证都允许工作、学习,并且申请人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同时还有第三类461签证(新西兰公民家庭关系签证),该签证适用于非新西兰公民但属于新西兰公民家庭单位成员的人。它允许申请人在澳大利亚生活和工作五年。对于其配偶是新西兰公民的人来说,461子类新西兰公民家庭关系签证是一个理想的选择。虽然它是一个有效期为5年的签证,但它可以很容易地续签。
任何与澳大利亚永久居民、公民或有资格成为新西兰公民的人结婚的人,或计划与其中任何一人结婚的人,都有资格在澳大利亚申请配偶签证。但是,为了有资格申请事实签证,双方、申请人和担保人都应满足一些一般条件。这些条件是:配偶签证的申请人必须有已经居住在澳大利亚的事实配偶的担保。申请人和担保人都必须年满18周岁才能申请配偶签证。担保必须至少2年,且不得少于2年。签证申请人的担保人必须是澳大利亚的合法公民、澳大利亚的永久居民或必须有资格成为新西兰的公民。申请人和担保人必须有至少12个月的关系,他们需要在申请时予以证明。必须有令人信服的关系或婚姻证明,并且在关系中存在着相互承诺。这对夫妇必须能够通过面试,并向当局提交关于他们关系的真实文件。
以下是在澳大利亚申请配偶签证可能需要的文件清单,这些文件是专门针对申请配偶签证的,其余的健康证明、背景调查、教育、工作经验、社会保险等都在这些文件之上,申请人必须在申请时附上:联合银行账户;共同拥有的资产,如房地产;共同负债,如抵押贷款;共同承诺,如共同租赁;在遗嘱或保险单中指定对方为受益人;银行对账单;账单、发票、收据等;信件、邀请函;证明申请人们共同度假或旅行的飞机票或收据;图片;给对方的电子邮件/信件;与对方在社交媒体上的互动;电话交谈的记录。有些文件/证据中有些是绝对必要的,有些材料可以避免申请中的任何进一步麻烦。
一旦申请人成功获得在岸临时配偶签证(子类820),他们就有资格:在获得永久配偶签证之前,独立留在澳大利亚;在澳大利亚学习;为自己加入澳大利亚的医疗保障计划;经常进出澳大利亚。一旦申请人成功获得在岸永久签证(子类801),他们就有资格:独立在澳大利亚居留;在澳大利亚学习和工作;有资格领取社会保险金;如果申请人被认为符合条件,可以申请澳大利亚公民身份;甚至可以担保亲属在澳大利亚获得永久居留权;五年内,申请人可以往返于澳大利亚,之后,申请人需要获得居民返程签证或向其他签证计划申请另一个签证来返回澳大利亚。
境外临时签证允许申请人(子类309):进入并生活在澳大利亚,直到对其永久配偶签证做出决定;在澳大利亚工作;在澳大利亚学习;在澳大利亚的医疗保健计划中登记注册;自由往返于澳大利亚。一旦申请人获得永久境外配偶签证(子类100),他们就有资格:在澳大利亚居住;在澳大利亚学习和工作;如果符合条件,他们还可以申请澳大利亚公民身份;担保亲属获得澳大利亚的永久居民签证;在五年内,申请人可以来往于澳大利亚,之后申请人需要获得居民返程签证或向另一个签证项目申请签证以返回澳大利亚。
缺乏证据证明真实和承诺的关系是拒绝配偶签证的最常见原因。申请人及其配偶/配偶担保人需要提供以下四个方面的证据,即财务、社会、家庭性质和对彼此承诺的性质。所有陈述缺乏一致性是影响配偶签证获得批准的另一个因素。此外,不仅要检查申请人的性格和资格,还要检查担保人,包括检查担保人的收入、性格和在澳大利亚的居住/公民身份。如果担保人以前曾为另一个人担保过配偶签证或持配偶签证入境,可能会限制当前申请人获得批准的能力。
如果配偶签证被拒,有两种可能的选择,要么尝试再次申请,要么再次向澳大利亚移民局上诉。要想再次申请,申请人需要离开澳大利亚并使用境外申请类别。如果从海外递交的签证被拒,申请人可以重新进入澳大利亚,申请在岸配偶签。向AAT提出上诉,时间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提交AAT申请有严格的时间限制,这在拒签信中已经说明。如果在时限之外提出申请,申请人就会失去听证的权利,重新提出申请可能几乎不可能。要提出复审申请,需要提交一份书面材料和书面证据,说明为什么认为移民局的决定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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