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强制性破产?
什么是强制性破产? 假设债务人向您买了一辆车,所以负有向您交纳车款的义务。此时您是此债务人的无担保债权人,这意味着您有获得清偿的权利。但在约定的付款日期之后,债务人没有付款给您。您已写信要求付款,并多次给债务人打电话,但其仍未付款。您还去找了律师,向债务人发出传票,请求清偿买车款项。 当您用尽了上述手段后,则可以考虑强制性破产。通过强制性破产债权人可以使债务人债务人破产。 程序概述 一般来说,使债务人破产的步骤如下: 首先必须从法院得到对这笔债务的判决。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债务人没有在法庭上提交辩护,则法院会支持您的请求。如果债务人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您可能会得到缺席判决,您同样有权要求债务人偿付这笔判决债务。如果债务人因缺乏资金而不能支付,且欠付债务超过$5,000,您可以尝试通过向联邦法院或联邦巡回法院提交债权人申请,使债务人破产。 只有满足某些要求时您的申请才有效和成功。 谁可以提交申请? 必须是持有具有法律强制力请求的债权人。 谁的财产可以被扣押? 扣押令是宣布债务人破产的法院命令。即债务人的可分割财产由私人受托人或官方受托人管理,以出售资产并偿还债务。 个人和合伙均可以被财产暂管。因为合伙企业不同于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因此如果合伙企业不能清偿,您可以单独扣押每个合伙人的财产。 属地原则 如果债务人不是澳大利亚公民,您必须证明他与澳大利亚有领土联系。即债务人: 目前或常居于澳大利亚;在澳大利亚有住所或营业地点;亲自或通过代理或经理在澳大利亚经营业务;是通过合伙人、代理人或经理在澳大利亚经营业务的公司或合伙企业的成员。 判定债务金额至少为$5,000 任何低于这个金额的都是无效的。然而,如果债务人欠您$4,500,而还欠另一债权人$500,您可以与该债权人提起申请共同起诉债务人,以追偿$5000。此债务的数额必须是已确定的数额,也必须在现在或未来的固定时间支付。 破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