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担保及无担保债务追索,您需要注意的5个事项:
- 有担保债权人与无担保债权人在不同的正式破产程序中所享有的权利与须履行的职责是不同的。如果公司债务人进入了自愿管理程序,只要提供了债务证明,两类债权人都有权出席自动召开的两次债权人会议,就公司发展与债务清偿表达意见。然而,在会议召开前,公司不可能对任何债权人进行个人清偿,有担保债权人更无权出售资产实现担保权益。
- 破产财产接管程序仅可由有担保债权人启动,是管理、出售与变现设有担保的公司资产以优先清偿有担保债务的制度。接管人仅对有担保的债权人负责,对公司债务人或者其他债权人不负责。
- 虽然无担保债权人无权指定接管人以实现其清偿,但在接管程序进行的同时,无担保债权人可以向公司发出法定要求偿债书,一旦公司未在法定期间内支付,则可以尝试向法院对该公司进行清算申请以同时开始清算。
- 虽然清算与有担保债权人启动的财产接管可以同时进行,但是有担保及无担保债权人在清算程序中享有的权利非常类似:在债权人会议上投票、批准清算人的费用、请求清算人收回不公平的清偿优先权、通过债权人会议或查阅报告从清算人处获得信息、询问清算程序和状况等
- 与公司破产程序不同,个人破产程序中,尽管受托人管理与控制破产债务人的财产,但有担保债权人依然可以出售设有担保的财产,但出卖后的收益仍不足清偿的差额将成为无担保且不可向债务人直接追索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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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问题与回答
清算人可选择不对正在清算的公司的董事提起任何法律诉讼,可能的理由包括缺乏资金或对诉讼成功可能性的怀疑。
如果在法院命令公司进行清算6个月后,情况仍然如此,无担保债权人可以追讨董事本人。但是,只可针对董事在公司破产时交易或公司因董事的交易而破产的情况下,才有权向法院寻求救济。
若要对董事提起诉讼,债权人必须先向清算人发出书面通知,说明其开始诉讼的意图。还必须在提供通知后的3个月内收到清算人发出的一份书面声明:
- 同意其所建议的程序,或说明清算人认为债权人不应启动程序的理由;
- 在后一种情况下,法院准许债权人启动诉讼程序。
如果清算人不回应或拒绝同意,债权人将需要向法院申请对董事们提起诉讼。法院将需要考虑清算人声明中拒绝同意的任何理由。
为了获得债务清偿,债权人需要证明:
- 董事违反了《公司法2001》中有关禁止破产时交易的条款;
- 债权人因公司债务遭受损失;
- 债权人遭受损失时,该债务全部或者部分无担保;
- 这家公司正在清算中。
如果债权人成功了,将获得法院命令要求董事偿还公司所欠的债务以及提起诉讼的费用。
为了证明上述第一点,债权人需要遵循与清算人类似的步骤,即可能需要从具有适当资格的会计师或控制人处基于对公司账簿和记录查阅与分析得到的专家证据。
此外,债权人必须在债务人公司开始清算后6年内,就破产交易对董事提起诉讼。
类型 | 后果与影响 |
信用卡、个人贷款、分期付款购买债务(如家具、电子产品)、税务、破产引致的贸易债务、个人保证、董事罚款通知书、退伍老兵债务 | 债权人将可以在破产时参与偿金分配,而在破产后将无法追究债务人。 |
有担保债务(如车辆贷款,财产抵押,动产抵押) | 一旦债务不得清偿,有担保的债权人将能够占有并出售担保物实现债权。 |
重要服务债务(如水、煤气、电力、移动电话、学费、医疗费、付费电视、房屋租金、贸易债务人、会计师费、法律费用、儿童保育费用) | 如果债务不被支付,债权人可以选择停止提供服务。 |
法院罚款,政府学生贷款(HECS / HELP) | 债务人在破产期间及破产后对债务承担责任。 |
政府/地方政府收费,财产税 | 一旦债务不得清偿,由于此类债权在财产上设有担保,因此政府有权占有并出售财产实现债权。 |
机修费、保管费 | 如果该资产由机修人员或仓储单位占有,债权人享有“留置权”,并可拒绝归还资产,直到未偿债务得到偿还。 |
子女抚养费、配偶抚养费 | 可以参与破产偿金分配,且在破产程序结束后可继续向债务人个人追偿。 |
根据刑法判处的罚金 | 与破产程序无关,不因其而消灭。 |
法律禁止产生的债务 | 不可通过任何途径清偿。 |
法院命令的恢复原状 | 可通过破产程序清偿并消灭。但如果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可能面临监禁处罚。 |
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金 | 取决于已清偿的数额与具体的个案情况,请咨询律师获得独立的法律意见。 |
交通罚款 | 取决于所发生的州。然而,如果没有支付罚款,债务人的驾照可能会被吊销。 |
海外债务 | 取决于债务发生的国家及其法律,债务人可能不被允许进入该国,或者如果返回该国,海外债权人可能会直接追索债务。 |
公司债务人的有担保债权人指定接管人。接管人负责收集和出售公司的资产以偿还欠付有担保债权人的债务。此处的资产可能包括整个公司或其有形资产。接管人只会出售足够的公司资产以偿还欠付有担保债权人的债务。接管人仅对有担保的债权人负责,对公司债务人或者其他债权人不负责。
一旦接管人出售了债务人公司的资产,他们必须按照法律确定的顺序分配这些资金。这一顺序最终取决于出售资产上所设担保是固定抵押的还是浮动抵押的。固定抵押和浮动抵押的区别在于债务人处置资产的能力。例如,固定抵押将用于担保土地、股份、设备等资产。另一方面,浮动抵押将用于担保存货等流动资产和未来资产。
出售以固定抵押担保的资产所筹集的资金将进行如下分配:
- 支付接管人收集此资金相关的成本和费用;
- 有担保的债权人。
出售由浮动抵押担保的资产所筹集的资金将进行如下分配:
- 支付接管人收集此资金相关的成本和费用;
- 特别优先的清偿请求,如员工权益,包括未支付工资和退休金、未支付年假和长期服务假,以及任何减薪(按上述顺序优先考虑);
- 有担保的债权人。
剩余资金将支付给公司或任何其他外部管理人员(如果适用)。在下一类别偿付之前,之前的债权人类别都要全额清偿。如果没有足够的资金支付一个债权人类别的全额,资金将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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